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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个靠谱的汽车质量鉴定机构都没有谈什么“三包”?

12缸·2014-09-15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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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对汽车三包“严阵以待”的汽车制造商与经销商们,现在可以松口气了。据统计,上世纪80年代初美国汽车三包法案(“柠檬法”)出台到1990年不足10年的时间,美国三大汽车公司在全国的退款高达10亿美元。但据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负责人近期透露,目前根据“汽车三包”申请退换车的极端案例极少,全国范围内只有三位数。

即使在车企与经销商眼中,汽车三包也是“威慑力有限”。甚至由于汽车三包赔付的前提是必须在正规渠道保修,让经销商的售后业务更有保障,增加了厂商的盈利空间。美国的柠檬法出台后不仅让美国三大汽车公司承担高额赔偿,更迫使其进行技术与品质提升,而中国的汽车三包政策,没能实质增加消费维权的力量,还让汽车制造商与经销商们“偷着乐”。

为何汽车三包政策中外实施效果差距如此明显?

首先,国内汽车三包规定中一些条款尤其是涉及汽车品质检验和鉴定、退换车处理的条款过于简要、操作性不强。其次,经过10年拉锯出台的汽车三包法案,本身就是一个照顾各方利益的“平衡杆”。比如在最初的汽车三包草案中,有专门针对发动机、变速箱等总成单独设立“三包”期的规定,但在最终出台的“三包”规定里,这一点已经被删除,大大减轻了汽车制造商的责任。

关键还在于,和汽车召回制度实施一样,汽车三包贯彻落地的“痛点”是国内没有一家独立、公正的汽车质量鉴定机构。不管是隶属于高校还是研究中心,各鉴定机构都与汽车厂商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且按照目前国内法规,鉴定机构不需要为其鉴定结果负法律责任,出了问题顶多被上级主管部门批评、罚款。

因此消费者在汽车维权上长期面临的举证难、鉴定难问题,未能实质性改观。消费者想要退换车时,汽车厂商就会要求消费者证明车辆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并非人为操作导致故障。但对于汽车这种由大量零部件组成的大宗消费品,检测鉴定耗时费钱,普通消费者其实无力承担。

在第三方鉴定机构缺乏的情况下,和召回制度一样,质检总局想出了中国特色的处理方式,即设立专家库、建立专家争议处理机制,但不少专家来自汽车企业,且专家鉴定组只给调解意见,不具备法律效力,很难服众。

整体看,汽车三包对汽车制造商提升产品质量、经销商提高售后服务质量有一定促进作用,但对消费者来说实是一个“鸡肋”法规。近期国家质检总局正针对“汽车三包”进行调研,调研结束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汽车三包”细化准则。在独立公正第三方鉴定机构长期缺乏、举证链条不完善的情况下,新的汽车三包细则能在多大程度上赋权消费者,疑云仍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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