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购车新规出台 ,电车汽车统统买!

子夜·2015-09-10 17:22
0 0 1

9月8日,深圳市交委、市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2015年度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出台多条鼓励电动小汽车购买的新政,包括设置汽车租赁指标4000个、动态调整单位和个人指标分配比例、享受路边停车首小时免费等。看这优惠政策不错吧~如果急着用车,不妨先买一辆电动小汽车,然后再去慢慢摇普通小汽车指标。为什么会突然这几个政策呢?听子夜给大家一一解释一下~

电动小汽车

1.专门划出4000个指标用于汽车租赁

今年深圳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计划配置总数为20000个,截至8月底实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3413个,第8、9、10、11期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总数16587个。深圳调整指标分配办法,首先是从待配置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中划出4000个指标,专项用于汽车租赁。在此前的政策中不存在电动汽车租赁专项指标,租赁企业只能与其他企业、组织一起参加单位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而且申请条件和可获得的申请编码数受到纳税额和投资额的限制。

汽车租赁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第8期配置数为4000个,从第9期开始,每期配置数为上一期剩余指标数。

电动小汽车

申请汽车租赁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条件是:

(一)登记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且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行为的汽车租赁企业,方可申请汽车租赁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二)申请人申请条件不受《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纳税额、投资额限制。

(三)申请人可以获得的申请编码数量不受《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纳税额、投资额限制,但最多不超过当期配置的汽车租赁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总数。

(四)汽车租赁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并按照《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指标持有人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五)汽车租赁企业在申请汽车租赁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同时,还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电动小汽车

2.动态调整单位和个人指标分配比例

深圳自实施限牌以后,每年购车指标限定为十万个,其中2015年度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计划配置总数为2万个。与竞争惨烈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相比,电动小汽车可谓备受冷遇。目前深圳已经实施七期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前七期摇号结果显示,电动小汽车依然出现申请人数少于计划配置指标的情况,电动小汽车至今依然保持着100%的中签率。截至8月底,实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为3413个,占总量的17%,这意味着在剩余的四个月内,必须通过四期摇号消化剩余的16587个指标,压力可想而知!

所以呢,市交委联合发改委昨日再次出台新规定,从待配置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中划出4000个指标,专项用于汽车租赁。剩余的12587个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每期单位、个人配置比例按照单位、个人实际有效申请数量同比值配置。交委相关负责人对此解释,这是一种动态调整方式,假设第8期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单位申请编码数为2000个,个人申请编码数为10000个,则单位和个人的有效申请比值为1:5,按照该比例将12587个指标配置给单位和个人。

3.有了1辆电动车还能再申请普通车指标

深圳还施行了更诱人的政策!那就是调整了个人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政策。原来规定“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的市民才能申请普通小汽车指标,但是最新的政策调整为:“名下仅有1辆电动小汽车,且该车系使用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购买,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登记上牌”的市民可以再申请一个普通小汽车指标。

拿个人打比方把!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的个人,只要符合名下仅有1辆电动小汽车,且该车系使用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购买,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登记上牌,就可再申请1个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交委相关负责人举例解释称,比如甲在今年第6期获得了1个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并使用该指标在今年的8月完成了上牌手续,本不能再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本次调整后,甲还可以再申请1个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

此外,深圳再次调整了单位可获得申请编码数量,从最初的N个变为“N+1+1”。今年年初发布的《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确定规则计算的申请编码数量为N;第一个“1”为根据上个月发布的《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调整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调控政策的通知》而增加的1个申请编码;第二个“1”为本次增加的申请编码。

【注意:本月电动车指标摇号报名时间有变】

个人:按原规定8日以前申请

单位:9月15日—9月18日申请

租赁企业:9月15日—9月18日申请

具体来说,个人仍在8日前截止本期报名;符合《通知》要求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单位,9月15日0时至9月18日24时,可自行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http://xqctk.sztb.gov.cn/)报名。

符合汽车租赁专项申请的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汽车租赁”业务),9月15日至9月18日,申请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业务办理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小汽车增量指标业务窗口(福田区福田汽车站内福安大厦三楼)办理申请。

由于本期报名时间有变,申请单位(租赁专项业务除外)资格审核时间为9月19日0时至9月22日24时。

符合汽车租赁专项申请的单位,提交申请材料之日即获得有效申请编码。

以上就是子夜给大家报道的新闻~哈哈,好像一个正规记着在报道!子夜在这就简单在这说了一下,如果网友在深圳居住的话,涉及到自己的话,可以再具体了解哈~

点赞|0 收藏|0
免责声明:牛车网是广大网友共同参与的一家汽车行业网络交流平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包括专家)均可在牛车网旗下WEB网站或者APP移动端发布文章和帖子,其内容无法一一证实,所以牛车网对这些内容不承担责任。如果网站内容中存在版权和真实性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调查并做相应的删除处理。server@niuche.com
推荐文章
参与讨论

登录牛车网

还没有账户,去注册 第三方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