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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受阻?P2P租车或成私家车分享主流

AutoLab·2015-03-14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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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永不允许私家车进入专车领域”,交通部部长杨传堂的话对依赖私家车资源的专车平台,犹如当头一棒,Duang。但与此同时,P2P租车却看到了突破口,因“不得专车”而闲置下来的私家车或将成为P2P租车的重要资源。

文 ▎艾奇


今日,交通部部长杨传堂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永不允许私家车进入专车领域!这样的言论,再次激起业界的热烈讨论。

事实上,之前北京、上海、沈阳等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先后强力打击私家车涉嫌以“专车”名义从事“非法运营”,易到用车、滴滴专车、一号专车等互联网专车平台,就纷纷极力撇清和私家车的关系,开始强化与正规租赁公司的合作,或者就搞自建车队。

不过,在外界看来,忽然被各大专车平台冷落的私家车资源,似乎并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么冷清。它们仍然是不少租车平台的追捧对象,只不过这一轮的追捧者是汽车共享租车平台。

“目前来看,私家车资源都快不够用了。”国内最大的汽车共享租车平台,宝驾租车的创始人兼CEO李如彬如是说。

李如彬告诉记者,目前宝驾租车平台上,待租车辆超过6万台,不过相对于30万的租客数量而言,待租车辆还是太少,已经成为制约平台发展的短板。为此,宝驾租车不得不在车源扩展上花费重金。

其他业内人士也认为,汽车共享租车平台的出现,给了“专车”受阻的私家车,更多的选择空间。而且,从事“专车”可能涉及“非法运营”,但是汽车共享租车在法律法规方面的顾虑则相对较少。

“运营”是一个法律意义的概念,指的是汽车驾驶人员,通过汽车这一载体,给乘客提供配驾服务,属于交通运输范畴。

判断是否非法,取决于两个要素:一,汽车驾驶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格证书;以及二,汽车作为服务的载体本身,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私家车主及私家车本身,很可能没有相应资质。

相比之下,“出租”只是车主把属于自己的汽车租借给他人使用,这其中只涉及到物权的使用权转移。出租主体是车辆本身,属于民事范畴,车主并没有提供配驾服务,因此是完全合法的。

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表示:

“如果汽车租赁平台在提供汽车的同时,还提供驾驶员的劳务,其行为性质属于道路运输或者出租车运营,要受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规范,必须先取得道路运输许可,否则不能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活动。而如果仅出租汽车,不配驾驶员的劳务,其法律性质则为汽车租赁,属于财产租赁范畴,并不属于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调整范围,因此也就不属于非法运营了。”

正因为如此,在“专车”事件之后,预计会有越来越多的私家车车主,看到汽车共享租车市场的前景,投身其中。

根据国际知名咨询公司罗兰.贝格(Roland Berger)分析师的表示,中国的自驾租车市场规模在2014年实现380亿元的规模,并且在未来5年,将以27%的年复合增长率快速发展。

业内专家认为,随着人们对于汽车共享理念的认知不断提升,汽车共享租车在未来或将取代现有的专车服务,成为闲置私家车分享的最大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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